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日前首次对本省一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予以“摘牌”或“停牌”处罚,其中7家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的产地证书被撤销,7家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的产地证书被暂停使用。它们被“摘牌”或“停牌”的原因主要是养殖场底泥中重金属含量超标,而不是水质不达标。(5月9日《扬子晚报》)
目前江苏省已认
无论是建立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无公害养殖基地,还是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目的都是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为此,根据不同的产品生产要求,拟定了不同的无公害标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随着思想和自然环境的变化,原本达标的产品常常会不达标或超标,这就需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测、检疫等手段,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以确保“无公害”生产的有序、正常进行。
“无公害”是一种质量标准,对有关主管部门来说也是一种工作标准。事实上,一些无公害产品基地,一旦拥有了“牌子”往往就放松努力,或躺着“吃老本”,或舍不得投入,或弄虚作假,因而有时产品并非真正“无公害”,比如蔬菜农药超标的事就不时发生。可见,给无公害产品基地挂(发)上一块牌子是容易的,但要使之以实际行动始终保住这块牌子,并非易事,除了生产部门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主管部门的认真负责精神和扎扎实实的检查督促。如果挂了牌子就万事大吉,甚至甩手不管,抑或发现了问题,该摘牌的不摘牌,该处罚的不处罚,致使“无公害”变成了“有公害”,岂不是对人民不负责任?食品生产事关百姓的健康和安危,真不知还有哪些无公害基地还在生产“有公害”产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不合格基地必须“摘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对不合格的无公害水产品基地予以“摘牌”或“停牌”的做法,无疑是值得提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