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具消毒。养鱼用的各种工具往往成为传播疾病的媒介,在已发病渔塘使用过的工具,必须及时消毒,用50PPM高锰酸钾或200PPM漂白粉溶液浸泡5分钟,然后以清水冲洗干净再使用,或在每次使用后置于太阳下暴晒半天后再使用。 4.食场消毒。在鱼病流行季节,每半个月对食场消毒一次,方法是用漂白粉250克加水适量溶化后泼洒到食场及其附近(应选择晴天在鱼进食后进行)。也可定期进行药物挂袋,一般每袋用量为漂白粉150克、敌百虫100克,连用3天。 5.鱼病治疗。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选用刺激性小,毒性小,无残留的优质渔药,严禁滥用渔药、盲目增大用药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用药时间。 6.休药期。水产品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这样可以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不得选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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