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好好看下这个通知,以后不要再卖地笼了。”昨天,市渔政站联合工商部门到东江菜市,向销售渔具的商家宣传自治区新近下发的《关于禁止在内陆水域使用地笼网具作业的通知》。市渔政站负责人表示,随着《通知》的实施,危害漓江渔业生存的地笼将有望得到彻底根治。
近年来,我市渔政部门一直大力打击地笼捕捞。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使用地笼的现象始终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根本抑制。在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最近下发的《关于禁止在内陆水域使用地笼网具作业的通知》中,地笼第一次被列入了禁止使用的渔具名单。《通知》规定,凡是在漓江流域使用地笼从事渔业捕捞的,渔政部门将没收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制作或销售地笼的,将被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而渔政部门还有权处以 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让更多的渔民和渔具销售商了解这条新规定,市渔政站已向市内主要销售、制造地笼的商家和漓江沿岸渔村展开宣传,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制售和使用地笼。近段时间内,市渔政站还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就地笼的使用情况展开大范围的摸查、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