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公告(2008年第96号),决定对湖北洪湖河蟹等产品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
洪湖河蟹经洪湖市人民政府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进行申报,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推荐,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受理审查合格后,依法取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悉,目前,我国享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已达803个,涵盖中药、传统工艺品、农产品、林产品等多个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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