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8-5-20
招标编号:0658-0801SZTC615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买方委托就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产品名称: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01 实验室设备 1批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08-6-5(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地址:惠州市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6-10 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6.开标地点:惠州市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7.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并在招标公司购买了标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超净工作台、超低温冰箱、全自动高压灭菌器、微波消解系统、自动细菌鉴定药敏分析系统、全自动高灵敏度凝胶图像及分析系统、正置生物显微镜设备的制造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的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投标人近两年(2007年、2008年)在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8.购买标书须提供:
1)、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提供副本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
3)、合法的制造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的除外),原件现场备查。
联 系 人:徐宗意
传 真:0752-2881502
电 话:0752-2881532
邮 编:516003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帐 号:人民币:44001718635053002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