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养殖业发展步伐,根据桂政发〔2008〕1号文件精神,按照“坚持政府扶持,鼓励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产畜牧业生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基本原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扶持水产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融安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3月28日出台了《融安县促进水产畜牧业发展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共分财政贴息、财政补贴、生产用地、用电、鼓励全县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猪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五个部分7条,从财政贴息、财政补贴、生产用地、用电,等五个方面给予各种优惠。该《优惠政策》便于操作,必将有力地推动融安县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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