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新乡市从4月1日12时起至6月30日12时止,对黄河干流新乡段、淇河新乡段实行为期3个月的全面禁渔。
此次禁渔是按照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的。春季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是保护产卵亲鱼不受侵扰,保证幼鱼快速生长,有效恢复渔业资源,维护自然的生态平衡,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情,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加渔民收入,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禁渔效果,新乡市渔政部门及时召开全市春季禁渔工作会议,成立禁渔领导小组,发放禁渔通告及宣传单1500份,要求各有关县(市)采取媒体报道、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禁渔宣传力度,使广大渔民了解禁渔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创新渔政管理方式,在禁渔区聘请热心公益事业和责任心强的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对禁渔区域进行宣传和监督。禁渔期内,市县渔政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凡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将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