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5月以来成品油价格再次调高给相关行业带来的压力,日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等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成品油价格再次调整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制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等5个涉“油”行业补贴方案,要求按照市(州)长负责原则,必须在6月25日前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据了解,针对今年两次成品油提价,省级财政已分别于3月、5月下发油价补贴。针对最近一次成品油提价,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出租车临时性补贴的力度,将中央财政负担比例由上次东部地区10%、中西部地区25%分别提高到40%和55%。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油价调整而出租车运价等措施未到位期间出租车司机的增支,以及弥补运价调整后短期内乘客人数减少影响出租车司机收入下降部分。中央财政对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以及城市公交企业的补贴,仍按全额负担原则测算补贴资金;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的补贴,仍按50%负担原则测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