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讯(雍远毅 陈晓伟) 为了“弄点钱花”,一村民竟将农药投入湄江河把鱼毒死后卖钱。近日,该村民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湄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去年12月21日,湄潭县永兴镇德隆村红岩、烂竹坝、薛家寨一带的湄江河河段,水面出现大量死鱼。警方经过大量的走访和排查,查出制造这起毒鱼事件的元凶是两个村民:一位是家住永兴镇德隆村红岩组的村民王恩祥(在逃);一位是凤冈县何坝乡船头组的周小刚。
据交待,12月20日,为“弄点钱花”,两人趁晚上无人之机先将鱼网安上,然后将购买的一种农药投进永兴镇德隆村红岩组地段的湄江河(禁渔区河段),事后,两人回家睡觉等待“结果”。21日一大早,两人准时来到河边,打捞他们的劳动“果实”,然后将打捞的死鱼挑到县城塔坪某饭店出售,卖得现金420余元。
由于河里发现大量死鱼,上游又是湄潭县县城的饮用水水源,因而使得湄潭县城不得不停水长达27小时,靠消防供水。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湄江河野生渔业资源损失3000公斤、其他间接损失达10万元以上。
湄潭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周小刚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