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对下列人员作如下任命:
一、任命袁洪涛先生为汉宝集团东区酶蛋白业务总经理;
二、任命蔡雪峰先生为上海汉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任命冯刚先生为上海汉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四、任命王绥标先生为广东汉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主持广东汉宝公司日常工作。
本决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汉宝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